问: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那些资助?
答: 1、义务教育阶段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享受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此项补助与其他项目(城乡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学校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不可同时享受。
2、高中教育阶段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含中职和技工学校),可享受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和免收学杂费,同时还享受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不享受生活补助,只享受免学费和其他资助。
3、高等教育阶段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可享受每人每学年7000元的生活补助和5000元的免学杂费补助,同时还享受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在外省就读相应学段和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都在补助范围。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不享受我省补助政策,但可申领享受其他的困难学生资助。
问:到哪里申领资助资金?
答 : 1、省内就读的学生,向就读所在学校申领。
问:申领教育资助资金需提交什么资料?
答: 1、加盖镇级政府(或扶贫办)公章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2016-2018)的复印件。潮安区的困难学生也可提交潮安区新时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生在校信息采集卡(第3页由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2、镇级政府(或扶贫办)出具该学生系“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对象(2016-2018)”的书面证明。
3、省内就读的学生提供以上1~2项资料任一项即可;
在外省就读的学生还要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为方便我市建档立卡学生及家长对教育资助相关问题的咨询、投诉,及时帮助学生解决申领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县教育、扶贫部门于2017年9月12日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咨询、投诉。